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之间是什么联系?哪些是法律主体?哪些是会计主体?哪些既是法律主体又是会计主体
总公司是相对分公司来说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总公司是法律主体,分公司不是
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来说的,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子公司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是否法律主体按照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判断,依据的是公司法;是否会计主体按照是否进行独立核算进行判断,依据的是会计规则。
也就是说,总公司和子公司既是法律主体,也是会计主体;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但有可能是会计主体,决定于是否进行独立核算。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是对等的概念,会计主体又称作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人员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法律主体是指对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法律主体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对于企业中一些特殊的单位,如独立核算的车间、分公司等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