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吗?劳动局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吗?

可以去,劳动局有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政处罚或追加支付责任(处罚性支付);对于适应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不给员工发工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企业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需要员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劳动部门会根据事实,责令这个单位,及时发放工资,一般会制定一个期限,逾期依然不发的,将给予严厉处罚,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拒不执行的,就会提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企业负责人不仅要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还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修正案》 四十一、 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