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管理规定

 近几年来,大型商场出现火灾事故屡见不鲜,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很大损失。为了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需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商场消防管理规定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一: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 工作计划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 措施 ,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 修理 ,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 报告 。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保安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以及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保安部门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商城保安部。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二: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 责任书 》。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 教育 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 保险 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 广告 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