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警带走一般什么情况
被刑警带走基本上是涉及刑事案件了,被刑警带走会有以下情况:
1、一般情况下,被刑警带走就是被刑事拘留,家人近期会收到拘留通知书,上面会写明当事人涉及的罪名及拘留所在的看守所;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2、拘留后面临的是检察院批捕,如果具有一定犯罪事实,检察院大概率会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补充材料之后移交检察院正式审查起诉,检察院准备好后向法院递交起诉书,最后被告人面临法庭的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警队抓人后流程是什么
1、有24小时拘留权,审讯,查犯罪情况,笔录;
2、如若认为犯罪证据成立,送交看守所;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