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出庭作证,证言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在法庭上,证人不来但写证词并按了手印,这样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接受双方当事人和法官的询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只有证词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