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户口去哪里办理叫什么地方

一、迁户口去哪个部门办理

1、迁户口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迁户口到公安机关在派出所户籍管理科部门来进行办理。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肯定是需要携带相对应的一些材料的,比如说准迁证明还有就是本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如果是通过投靠方式来完成落户的话,还需要提交相对应的一些投靠方面的证明资料

办理户口迁移一般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但是有的地方是在区政务大厅或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