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在法律上有没有相互赡养义务?有什么依据?
兄弟姐妹之间,在法律上没有相互赡养的义务。如果哥姐或者弟妹没有劳动能力,父母也不在人世间,其他的兄弟姐妹就应该尽到扶养义务。这里所说的是扶养而不是抚养,扶养只需要支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让兄弟姐妹能够吃饱,不需要承担其他的义务。
除了父母和子女,其实在法律上其他的人都是没有赡养或者抚养义务的。比如说在父母去世之后,孙子和孙女儿没有义务去赡养自己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如果真的不管,就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可能也会被村里的人说一些闲话,认为这是一个很不孝顺的子孙。其实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只是约束一些没有道德的人。有些人根本不需要去思考法律上允不允许,只要这件事情大众认同就可以去做。兄弟姐妹之间是应该相互照顾的,即使没有赡养这样的义务,也应该互帮互助,不能一直不管,这样就太过于冷漠了。
和爱情相比,亲情是比较长远的,也是让很多兄弟姐妹不能分开的原因。毕竟小的时候在一起长大,彼此之间有很多儿时美好的回忆,都希望自己的兄弟姐妹能够过上好的生活,不希望他们的日子特别艰难。有些父母生的孩子是很多的,老大已经20岁了,最小的孩子才刚刚出生,两者之间的年龄差距就很大。有些老大为了养活下面的弟弟或者妹妹就会过早的出去,然后出去打工一辈子也没有结婚。下面的弟弟妹妹就应该负责老大的养老生活,毕竟老大已经付出了很多,贡献了自己的一辈子。如果弟弟妹妹特别无情的话,也会让老大很心寒。
虽然中国有长兄如父、长姐如母这样的说法,但确实只是一种民间的说法罢了,在法律上是没有这种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