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怎样初步建立和健全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

一、进一步明确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的现实意义

首先,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做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确定为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党的十七大再次明确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法制建设的状况和立法、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就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

其次,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我国的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尤其是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新的形势下,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市场意识、诚信意识需要法治的强化和塑造,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市场经济环节需要法治规范和引导,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法制化建设需要抓紧推进,经济违法犯罪需要依法打击和治理。为此,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逐步形成良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三,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利益格局的调整越来越深刻地触及到传统体制的刚性部分,越来越深刻地触及到与人民群众现实利益联系最为紧密的环节。一些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推出,可能会使绝大部分群众受益,但也可能会导致少数群众利益受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增多,各种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我们党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关系,促进各种社会力量良性互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要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要依靠法治加强社会管理、打击各种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就必须要依靠法律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只有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才能更好地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从而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二、进一步明确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第六部分以“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题,从六个方面集中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报告通篇洋溢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代法治精神。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一)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党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此,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就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培育公民意识,使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司法。

一是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推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能够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杜绝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违法行政、监管不力而导致的影响恶劣的徇私枉法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从而推进社会管理层面的法治化。

二是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建设,以维护经济活动依法、公平、有序、协调发展为重点,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市场意识、诚信意识,依法规范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市场经济环节,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法制化建设需要抓紧推进,经济违法犯罪需要依法打击和治理。

三是围绕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在全体公民中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民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为重点,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及法律教育体系,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精心设计并依托青少年学生喜爱、乐于参与的丰富载体,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使青少年学习掌握宪法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他们培养成崇尚法律、依法行为的新人。与此同时,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大对各族人民群众进行宪法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教育力度,使各族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法治基础。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两个不完全适应”不仅仅存在于立法方面,也存在于执法领域。报告在分析过去五年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时,指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为此,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要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职权法定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职权,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服务上来,实现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努力建设一个人民信任和满意的亲民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二是要健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事关本地区发展大局和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方案,在决策权行使过程中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引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使民情得到汇集,民意得到充分体现,使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此同时,应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要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法治化。

四是要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健全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评议制度体系,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三)坚持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两个不完全适应”也存在于司法领域,司法不公、久审不决、执行难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一是要强化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厉惩治犯罪,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首先要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妥善调处涉及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的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其次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再次要加大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力度,强化适用执行强制制裁手段,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二是要健全对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要健全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审判机关、侦查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要加强监督体制建设,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为重点,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二是要强化党委、人大、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强党的监督,充分发挥纪委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党组织、执法部门及党员、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进一步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

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五)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切实发挥法律服务组织的作用

一是要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市场中介作用,帮助群众解决诉讼难等实际问题。

二是要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逐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和法律服务机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培育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

三是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围绕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介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并向社区延伸,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健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综合治理是促进依法治理、实现法治理念的机制。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多元的利益格局正在形成,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要统筹安排,整体思考,协调多元的利益冲突,使社会系统中的各要素、各部分处于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状态,实现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和而不同、元素互补、彼此互动、全面协调。因此我们必须科学、合理地运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实行综合治理。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时候,既应充分肯定依法治理的积极功效,又要认识到综合治理的重要性,以弥补单纯法治的不足。

一是要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形成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协调,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大格局,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实现运作高效、防范严密、控制有力、管理到位的目标。

二是要健全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级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形成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健全公***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专项预案,健全预警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救援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为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自治区党委率先制定了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疆各地首先要抓好“法治进机关”,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法治六进 ”。并强调要注重强化法治实践,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责、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法治化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公职人员在依法履责、依法办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作为石油工业城市,克拉玛依在抓好 “法治进机关”的同时,应当重点抓好“法治进企业”和“法治进社区”活动,以此夯实依法治理的基础。

一是要完善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进一步加大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实行社区事务公开,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二是要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事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抓好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增强依法治理效果。抓住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又说,“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与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治与保障民主制度、规制权力运作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党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党越是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就越能得到增强,党的执政地位就越能得到有力的保障。依法治理是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又要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形成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既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又要规制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唯有此,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对法治的信心,才能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各项目标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