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立案后多久被告能接到通知

立案后在10天到一个月期间通知被告人。

法院立案后一般会打电话通知被告。法院立案之后,会先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收应诉材料。如果联系不上被告的话,法院一般会采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诉讼的材料。公告的送达的期限是2个月。

若通知被告人的材料不能送达到被告人,则需要进行公示送达,根据案件的适用程序,通知被告的时间也不一样,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是3个月内通知被告人,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是6个月内通知被告人。原告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的书记员进行咨询。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身份信息、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进行立案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开庭审理;

5、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6、判决宣告。

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会组织开庭审结。开庭前,要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并给予对方举证期限及答辩时间。如果被告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需要登报公告,开庭时间会再延长2到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