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八大监督体系
目前,党和国家的八大监督体系通常是指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
具体而言: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只有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才能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决定》指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中国***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决定》部署,必须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关键要在党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监督,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决定》提出,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