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的特点是什么?

法治思维的特点是:它以合法性为底线,以公平正义为核心,重证据和依据,强调职权法定和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尊重和保护人权,坚持正当程序,等等。

1、守住合法性底线——凡事要问是否合法。“合法性”是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合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从“是否合法”作为出发点来思考和处理问题,无疑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

2、凡事要有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一种规则;法治就是规则之治。法治思维也是一种规则思维,即要善于运用规则来治理国家和社会。

3、以公平正义为标准——良法之治。法治是规则之治,更应当是良法之治。而“良法”的标准就是“公平正义”。法治只有通过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才能真正实现。

法治文化的精神方面大概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面:

一是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层面,这是最低最基本的层面。全社会成员都应当具备相应的法治意识、观念,才能够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既要有权利意识,又要有自觉遵守法律的义务观念。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相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则要有法治的权力观,以及带头守法、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的职责意识。

二是法治思维和理念的层面,表现在法治意识和观念上升到思维、理念的层面,对制度建构和具体实践起到更加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法治的价值与态度层面,表现在人们的内心价值观和态度上对于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直至法治内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层面。由此可见,法治思维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运用法治思维则是对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的更高层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