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公文里的呈、发、函 分别是什么意思

呈:下级机关送交公文给上级机关的一种敬词。

如呈报(即呈文上报)、呈告(即上报)、呈送(即上送)、呈阅(即送上审阅)等,主要用于上行文,就是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

发: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大范围的普发公文的发文字号。

如中***中央办公厅的中办发、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办发等,主要用于下行文,就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如通知、决定。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如协助函,可以不分系统、级别、地区、性质的机关之间的行文,机关之间需要彼此联系工作、沟通情况时,可以使用函这个文种。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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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