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必须保留原始户口吗

双重户口不是必须保留原始户口。出现重复户口是需要申请注销的,具体的注销流程是:个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注销申请,选择其中一个户口进行注销,派出所开具注销证明,本人拿着注销证明去办理相关牵扯到资金、房产等信息。

1、一般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一是先提出申请,然后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

2、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会出具注销证明;

3、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更改、到银行提取帐户资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更改婚姻信息等等。

二、双重户口的存在有两种原因:

1、是户籍管理员工作的疏忽。

2、是“户籍腐败”。法律专家表示,双户口就成了超级公民、特权公民,享用双公民的待遇,就会凌驾于法律之上,简直就等于享用到特级司法豁免权,双重身份能够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打击。“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殊公民,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以及出入境等方面都享受着“双公民”待遇,特别是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和安全保障。户籍乱象还危害社会的诚信体系。一人多户,就等于一人有多种身份,有多种身份的人往往在做生意、结婚、出国时使用不同的身份欺骗他人、欺骗社会,使社会的诚信体系受到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