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对报销票据的责任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需要承担的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公司如果违法犯罪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