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自己所欠的债务,你觉得应不应该子债父偿?

如果是成年独立经济个体,?子债父偿?和?父债子偿?都是不对的。法律上规定完全行为人(《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债务的责任。所以原则上父亲是不需要为自己的儿子承担债务的,特殊情况下应当偿还。父债子还,子债父偿法律上是站不住的,而且还违背了现在的法律。

一、正常情况下:根据最新发布的《民法典》规定:如果这个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自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简单来说,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父母无债务。如果你提问的儿子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欠的债务应当自己偿还,与父母无关。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如果父亲继承了儿子名下的产业和财产,那么父亲就有义务偿还儿子的债务。《民法典》规定:父母享有继承权,同时,继承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儿子去世后有大于债务的财产可以继承,那么父亲就需要清偿这些债务才能正常继承。

其实简而言之,不管债权人是生是死,欠债自然是由欠债人偿还。如果欠债人死亡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那么也就不继承他所欠下的债务。那么父亲就无债一身轻。但是如果存在暗地转移财产的话,并将财产转移给父亲,那么这个法律就不太适用了。毕竟事先转移财产也算是一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