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性别差异是为了什么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性别平等、妇女解放的最根本途径是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性别平等的先决条件是妇女对男子经济依赖关系的消失。恩格斯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了妇女解放的三个条件:“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事业中去”,以使妇女经济上不再依赖于男子;妇女解放的第二个先决条件是必须依靠现代大工业,只有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里,才可以想象妇女能够真正得到解放,妇女体力弱小也只有在大工业下不成为障碍;第三个先决条件是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即“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这三个条件归根到底有赖于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在生产力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制度变革,是妇女解放的必经之路。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革命是解放妇女的途径。在资本主义社会,现代大工业已经发展起来,生产不再是以单纯的体力劳动为基础,两性基于生理区别的分工已经不很明显,大工业已为妇女的解放提供了条件,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前提条件是实行政治变革、推翻私有制。
最后,实行文化观念领域的变革是实现性别平等、妇女解放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把统治和压迫视为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消除统治与压迫不仅要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还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在社会经济变革之后,妇女的最终解放更多地成为一种思想斗争,而这一思想斗争将是艰巨的、长期的。总之,社会性别理论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和方法,使我们得以从“有性人”的视角重新来审视两性平等和婚姻伦理。尤其是将女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所得出的结论性的成果:消除不合理的性别差异的目标是实现男女真正平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制度、观念的变革实现性别平等,对婚姻伦理发展的合理导向与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