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法律决策种类?

一级法律:基本法性质的政府间条约,欧***体成立之后的每一步跳跃都是根据联盟发展形势对已有的条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二级法律:由欧盟机构依照条约的法律条文而通过的立法文件的综合, 因此又称为“次级立法”或“派生法”,是仅次于条约、国际协定的欧盟第三大 法律来源。“二级法律”直接作用于欧盟公民的日常生活,规范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其中既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1) 条例。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同通过,或由欧盟委员会单独通 过。条例具有普遍适用性,其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各成员国。条例生效后立即作为国内法在所有成员国生效,不需要成员国国内立法 机关采取其他措施。如欧盟新饲料管理条例、欧盟互联网下载条例等。 (2) 指令。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同通过,或由欧盟委员会单独通 过。指令所要求达到的目标仅适用于所指向的成员国,且只有在被成员国转换成国内法的情况下才具有约束力。 (3) 决定。可由理事会通过,也可由理事会与议会***同通过,欧委会也 可作出某项决定。决定意味着***同体机构就某一特定事项做出裁决,***同体机构可以要求一个成员国或是以为欧盟公民采取或停止某一特定行为,或是赋予其某 种权利和义务。决定只对接受者个体(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公民)有约束力,同时 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如欧盟对微软公司实施反垄断处罚的决定、欧盟关于永久禁止野生禽类贸易的决定等。

也包括只有指导意义的建议、意见。两者都属于欧盟机构就某一问题所表达的观点,均无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