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两分行合计被罚超千万,银行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毋庸置疑,银行在我们全社会资源配置中所起到的作用有目***睹。

一方面,它可以吸纳居民存款,而后再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贷款。

另一方面,它还能够对各类市场主体、从个人到企业,作出种种“评级”,评定向其发放贷款的合理适度规模。

不恰当发放出去的贷款,很容易变成“坏账”收不回来,形成银行的“资产亏空”;

久而久之,可能腐蚀危及到银行的经营根基——许多的银行,正因诸多“坏账”,而走向“破产”(在我们国家,国有银行不会破产,但它们的“坏账亏空”却经常需要由其他正当经营的金融机构接手承担)。

不恰当的“评级”,后果则更为严重——它最终带来的将会是持续更长时间、规模不当的贷款授信,最终所造成的“坏账损失”也将更为惊人。

但对难以秉持中立位置、具有高度“繁殖偏好”的一部分银行“高管”来说,他她们还做不到任何任何“帮助市场完成更合理资源配置”的使命;

对这部分生物们而言,通常只会考虑“与市场主体之间关系亲疏远近”这一个“指标”,以此去衡量应当给该市场主体发放多少贷款、评定何种信用等级。

最终就导致,一贷款被发放给了不恰当的市场主体,带来资源配置巨大浪费;二对市场主体不恰当的评级,给该市场主体的关联交易方、从供应商到客户,造成巨大难以挽回的损失。

就像肿瘤细胞的持续繁殖将会让机体难以持续保持健康、终将迅速衰亡那样;

原本应当中立、掌握重大资源的位置上面,如果不幸也被具有高度“繁殖偏好”的、“肿瘤细胞”般的生物所占据的话,那么他她们对资源的持续畸形配置,同样难以持续久一点的时间、同样会很快暴露出重大问题(给社会其它正常组织带来的问题)。

——此时,我们的银监局,作为一种“外力”,如果能够及时发现的话,就还能“治病救人”、及时对它们施以“外科手术式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