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构成判刑吗
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构成判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环境污染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如大气污染犯罪取证困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刑事规制
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以及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或者强令、
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个别地方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欺骗公众,影响政府公信力,甚至误导环境决策,危害严重。
综上所述,除检测数据假造之外,环境影响评价造假或者严重失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