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法院给出了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上海宝山区法院最终判定结果,因为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宣布家属要求未来做老爷爷的指定监护人,而对于这一处判结果摊主小游也表示认可,没有什么不服气的。还表示以后会一直照顾老人生活方面,水果摊主同时强调这是老人现在的状态下而调节出结果,而不是做意定监护公证时的状态。

而这件事情一出来之后,其实在整个社会上舆论非常的大,有人觉得水果摊主确实是不怀好意。但更多的人却把矛盾指向了老人的家属,觉得在早期的时候既然知道老人身体不便,而且年纪大了。

为什么不早点接过去局一同居住和照顾,而现在将300万的资产在于水果摊主家人就觉得是水果摊主图谋不轨,并且诱导老人下的这一遗嘱。所以有的时候其实人心就是这么不可测的,有的人觉得是家属的错。也有的人觉得是他水果摊主的错,但我个人认为的话,其实这件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应该回归到老人的家属上。在老人身体健康还没有发病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出赡养的义务把他照顾得很好。为什么要让一个水果的摊主来照顾他,这是其中的一问,难道不可疑吗。

而且都是一家人前期不闻不问,而在后期一提到300万的房产的话,所有的家人和亲属就开始跳出来指责水果摊主的不是。 而且话从另外一个方面又讲回来,虽然证明老人患了病,但其实能从他的整个状态可以看出来。

他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意识各方面啊之类的,并没有太大的模糊。而作为水果摊主的话,他只是觉得老人可怜,毕竟已经88岁了,而且还一个人住的话,就会去照顾她的一些起居啊之类的。

只是出于可怜的一个目的,却被别人说为心怀不轨,而且证明水果摊主肯定也知道老人家里面还有其他的儿女。就算以后老人不在了,那么家里面的一些财产之类的,终究也是会分给子女,而不是全部分给自己,除非他有预测。

而且在法院的宣传上,水果摊主也没有向老人家或者说向家属索要,在这一期间照顾的一些费用。不管是公司也好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费用之类的都没有,而且还表示在以后的话也会对老人进行照顾。

哪怕说这套最终300万的房产没有挣到他手上,他也并不后悔。或者说没有计较太多,我觉得这才是人家的真正善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