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局的机构介绍

中心简介

一、发展简史

根据珠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珠机编〔2002〕2号文),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2002年1月15日成立,履行全市社会保险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职能。根据珠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4年8月10日《关于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珠机编〔2004〕32号),社保中心为市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2005年6月1日经珠海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批准,社保中心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2007年9月30日经广东省人事厅批准,社保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截至2010年6月30日,社保中心在编工作人员159人,其中公务员122人,工勤人员37人;男65名,女94名;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94人,大专54人,中专以下学历8人。

社保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社会保险金;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报、登记、征缴和待遇发放;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负责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

2002年以来,珠海市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6年1月推出了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06年9月推出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2008年1月推出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8月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办法,2010年2月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截止至2010年6月份,全市养老(含农保)、失业、医疗(含居民、未成年人医保)、生育、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947,129人次,其中: 职工养老保险816,535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521,378人,增长率为176.64%;失业保险702,494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417,583人,增长率为146.57%;工伤保险722,995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433,969人,增长率为150.15%;职工医疗保险883,660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674,260人,增长率为322.00%;生育保险380,280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250,220人,增长率为192.39%。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42,015人,未成年人医保参保人数227,359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1,863人。

截止至2010年6月份,职工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五项险种基金当期总收入250,037万元,比2002年同期增长365.25%,综合征缴率达99.39%。基金当期累计总支出135,595万元,比2002年同期增长302.18%。当期结余114,442万元,比2002年同期增长471.44%;历年滚存1,292,882万元,比2002年同期增长777.08%。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保基金收入9,764万元,支出18万元,当期结余9,764万元,历年滚存20,930万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入331万元,支出1,118万元,当期结余-787万元,历年滚存3,11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入80万元,支出2,892万元,当期结余-2,812万元,历年滚存335万元。

2002年,中心被评为市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单位”;

2003年,中心获“珠海市十佳服务窗口”称号;中心在行风评议活动中还获得了全票满意通过的好成绩。

2004年,获得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档案管理获得“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称号;

2005年,中心斗门办事处荣获“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2006年,中心获省社会保险业务建设“旭日工程”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保险关系科和医疗生育待遇审核科分别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南湾办事窗口被评为南屏镇“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关淑萍同志先后荣获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构建和谐珠海“十佳员工”等光荣称号并记国家劳动保障系统一等功,中心吴琦安同志荣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梁福有同志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左宁同志荣获市“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称号。

2007年,中心荣获全省社会保险业务建设“旭日工程”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和“落实岗位责任制”优秀项目奖。中心第二党支部荣获市“和谐党支部”称号,斗门办保险关系部获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关淑萍、骆媛和吴琦安等同志先后荣获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市“三八红旗手”、珠海市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

2008年,中心荣获市扩面征缴先进单位,在全省社会保

险会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中,中心获得“会计报表优秀等级”及“统计报表优秀等级”双优称号。

2009年,中心获得了ISO质量体系贯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还被评为市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工作、香洲区农保扩面征缴先进单位;在全省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中,中心获得“会计报表优秀等级”及“统计报表优秀等级”双优称号,余小云同志、陈丹涛同志还分别被授予“优秀会计工作者”和“优秀统计工作者”称号;林红同志撰写的论文《新形势下,建立合理的社会保险转移机制,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获得了广东劳动保障研究成果二等奖;欧阳冰川同志在“迎春杯珠海围棋名人赛”中勇夺冠军;蒋国辉同志和睦而温馨的家庭被评为珠海市文明家庭。

二、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负责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定,制定支付计划,发放社会保险金;

3、 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报、登记、征缴和待遇发放;

4、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稽查、考核及奖惩;负责对各定点医疗结构医疗费的测算,确定支付方式和偿付标准;

5、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和财务报告;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控制,保证基金的安全,接受审计、基金监督委员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6、 负责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培训、调研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

7、 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依法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参保个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

8、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理念

服务优质 管理规范 经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