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的离婚法律 夫妻财产的问题.

官司不会受理,所以物财产分配一说。

如果双方一人有其它国籍的话,可在其第三国籍处进行起述,如果被受理的话,也不存在小孩和财产全部判给女方之说!

如果其中一人有别国国籍的话:

离婚的可能:1、有无证实婚姻无法存续的事实 2、有无证实导致婚姻无法存续的责任方式男方 3、财产分配,按国际婚姻法缔约,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分配,婚后财产可平均分配,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及小孩抚养方可酌情多分点。。

小孩的抚养权:谁能证实小孩以后和谁在一起生活更幸福点,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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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没有他国国籍,可以再取得他国国籍后进行以上处理。

补充:你的问题补充很无聊的说,你这个官司不可能受理,不存在什么结果,就像打胎一样,在他们眼里就是觉得不符合他们的生活规律,属于不正常思维的人!

不过法律容许偷人,而且光明正大的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