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自主治理的八项具体原则是什么

一、实现自主治理的八项具体原则:

通过分析分布在世界各国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情况等等,奥斯特罗姆总结和界定了其中8项原则。

1、清晰界定边界。有权从公***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2、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或(和)资源单位数量的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或(和)资金的供应规则保持一致。

3、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

4、监督。积极检查公***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责的人,或是占用者本人。

5、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的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

6、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论坛,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

7、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挑战。

8、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二、自主治理理论:

自主治理理论概述,当代公***选择学派和公***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 从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四个内部变量、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自主治理的具体原则三个方面阐述了自主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