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间有无赡养义务
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通常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但在特定情况下,兄弟姐妹间可能存在扶养义务。例如,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若父母已经去世或无力抚养,对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有扶养义务;同样,如果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弟妹,当这些弟妹有了负担能力,而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时,这些弟妹也有扶养兄姐的义务。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家庭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
兄弟姐妹关系的法律规定:
1. 亲属关系的确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之间属于直系血亲的旁系亲属关系;
2. 继承权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可以在没有直系血亲的情况下成为继承人;
3. 个人权利的保护:兄弟姐妹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4. 亲情纠纷的处理: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纠纷,应当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5. 赡养义务的限定:在普通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无其他赡养义务人,可能会承担赡养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间通常没有赡养义务,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扶养义务,以保障家庭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