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涉外法律适用的规定

(一)国家主权独立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

(三)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维护和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发展的原则

(五)最密切联系原则

一、涉外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2.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 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4. 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 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 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 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二、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 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 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利益;

3. 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 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 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