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离婚在哪里办

上海浦东离婚需要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婚姻管理所办理: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3层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9:00-11:30,13:00-16:301、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上海浦东离婚需要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婚姻管理所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和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离婚的流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