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其他成员不配合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

在实践操作中,拆迁方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让承租人及同住人或产权人全部签字。如果有一人不签字,且该人为权利人的话,协议就很难推进下去。只能僵在那里,或者要求征收方确定签字代表。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农村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被拆迁安置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申请的,所以是家庭成员***同享受拆迁补偿款和房屋安置福利。在实践操作中,拆迁方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让家庭成员全部签字,但也有的话,只要让户主签字即可。第二种情况下,有兄妹一人不签字,也不影响拆迁协议的效力。

1.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我们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订立房屋拆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签订应当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利用威逼、利诱、欺诈手段达成的合同无效。同时,房屋拆迁合同应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