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法律热点话题

首先,对于这个事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事宜再进行探讨和判断: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某自媒体平台转发,并称?海口一家公司擅自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引发网友关注和议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食堂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开办了食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庭保姆兼职厨师,食堂每天就餐人数为7-15人,至2020年5月案发,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餐饮服务人员未配带口罩,未办理健康证,工作时穿着拖鞋,环境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的要求。?

据了解,2020年5月,正处疫情期间,很多企业都在复工复产,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当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发现涉事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向对方发出了一份《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公司食堂停业,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营业。

然而,对方拒绝签收《监督意见书》。由于公司不配合,执法人员又向该公司下达《询问通知书》,同样遭到拒签。

最后,鉴于涉事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加工条件,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执法部门最终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那么,对于此事来讲的话,这样的判罚是完全的合理合法的,从个人观点出发的话,疫情期间各种规定和要求,全国各地都是需要严格执行到位的,那么像食堂这样一种地方来讲,卫生条件和人员条件等等都是有更高的要求的,该公司目无法律和疫情要求,私自开办食堂进行营业,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也是非常能够理解的。

总的来讲,个人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合理合法的。其实鉴于疫情期间,很多地方和地区人民影响程度不同,各自都抱有侥幸心理,但是事实上,无论是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确保自身的安全,而且也需要严格遵守我们的法律,像这样没能确保人员饮食安全的前提下,违法开办食堂的,确实是给多数企业和公司敲响了警钟,毕竟关键时期要关键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