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渣工程法律上犯什么罪

法律分析:豆腐渣工程法律上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身边的高楼大厦出现的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快了。但是我们也常常会在新闻上看到很多的豆腐渣工程。

豆腐渣工程,是指那些由于偷工减料等原因造成不坚固的危险容易毁坏的工程。狭义的“豆腐渣工程”是专指质量不达标的工程,而广义的“豆腐渣工程”应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不合格项。如:楼房坍塌,往往是设计考虑不周、施工偷工减料所致。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部门代行业主职权,显然有责任对公***工程的质量问题提起问责。然而众所周知,公***管理部门通常既是一项公***工程的投资者,又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鉴定方,无法想象一个人既当原告又当被告。比如这次被现实无情地证明是“豆腐渣”工程的汉江大桥,就是由交通部门主要投资、最后再经交通部门验收合格的,你要交通部门出来问责,何异于叫他们自己抽自己嘴巴?而且,作为公***工程投资者的交通部门,实际上所用的钱来自纳税人,这种真正的业主不在场的情形,也容易导致交通部门在对公***工程的质量验收时漫不经心。说到底,当我们质问“豆腐渣”公***工程何以被评为“质量优良”、质量问题暴露后又何以无人问责时,答案指向同一个:对于公***工程的质量监管,作为真正的业主——当地民众往往不在场,他们对政府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对在工程质量监管上失职的公***部门缺乏责任追究权,这种权利缺失又反过来促使人们淡漠了对公***工程质量的监督热情与问责自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中除了对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等方面加以明确规定外,该法从第八十五条到第九十一条特别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物件设施损害责任予以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