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判刑

欠债不还钱一般是不会判刑。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不过在遇到欠钱不还时还是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的。虽然被法院起诉但是是不会判刑的,一般要求是对方必须履行还款的责任或者是法院要求对其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或者其他诈骗行为的将会对其按照诈骗罪来进行判刑。

法律分析

面对欠债不还钱的纠纷当事人应该及时去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起诉。无论所欠金额有多少法院都会为此受理的,但是前提是一定要有借款的证据。等到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让对方尽快执行判决书上的内容。如果对方有财产而拒不还钱,则法院会对其通过强制执行的方法让对方拘留并且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上的要求。如果对方向当事人借款其实是一种诈骗行为的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也会让其承担一定的事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认为欠钱不还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当事人实在要不回欠款的,对方借款的数量又多的情况下,同样建议还是向法院进行诉讼,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要打赢官司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有决定性的证据。当事人如果有借条或者合同自然是最好,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就需要想想其他方法,例如借款时的录音、转账的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控告对方的有力证据。如果是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采集证据的时机就一定要把握好。建议当事人可以带一个录音机或其他的录音设备一起去找欠款人,要求对方还钱,然后这时可以将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或者可以在语音聊天的时候自然引导对方聊此话题,就能将借钱的事情及时记录在录音设备里,这就是比较有利的证据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