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制是怎样的

中国境内企业海外并购的规制具体如下:将我国境内企业资产通过收购、换股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的,境内企业应按照隶属关系事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事后应当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凡将境内企业资产通过收购、换股、划转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或者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以及将境内资产通过先转移到境外中资非上市公司再注入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或者中资控股股东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按照隶属关系事先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国务院证券委按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