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创制立法的影响
秦始皇主张“以法为本”,“皆有法式”,对之前的法律进行补充、完善,法律调整围扩大,规范也越缜密。为了贯彻“法治”,秦始皇统治者十分重视立法工作,立法范围不断扩大,法律规范也越来越细化。
从现存的史料来看,秦朝的法律包括刑事法、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和诉讼法。内容涉及军事、外交、皇家安全、公安、商业、金融、手工业、农田水利、司法诉讼等。无论大小,任何事物都具有法式,这也是秦法制的基本特征。
秦始皇的功绩
其一,建立中央集权的政府。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废除分封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将地方治理权收归中央,这是秦朝的一大创举。秦朝以前,周天子推行的是分封制,将天下分成若干个小国,分封诸侯治理。周天子以天下***主的身份,通过任命诸侯治理全国,实际上,是将地方治理权给了诸侯,一旦诸侯国做大,便会威胁周天子的统治。
其二,统一度量衡和文字。
国家的统一必须有文化和制度的统一做保障,从这一点而言,秦始皇做了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件。
其三,修筑万里长城,抵御匈奴。
秦始皇不是第一个修长城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修长城,今天我们所见的长城也非秦长城,而是明长城,但秦始皇却是第一个在我国北疆修筑延绵万里城墙的人,这道城墙从那时起,屹立了数千年,至今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