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个体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所谓个人经营,也就是公民一人独资经营。独资经营的权利主体是公民全个人。由个人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只能由个人承担,不能转移给别人;另一方面,个人也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因别人与自己无关的行为而受牵连。因此,作为独资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是以全部个人财产,而不是以全部家庭财产对经营债务承担责任的。个体工商户一人经营的,其财产责任不涉及家庭***有财产,这是一般原则。个人财产既包括其自己所有的财产,也包括与其***有的财产中应归其所有的财产部分。如果个人财产没有从家庭***有财产中分离出来,那就应该在分割家庭***有财产之后,以归属于独资经营者个人那一部分财产来满足债权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