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怎么迁回农村户口

城市户口转回农村户口步骤如下:

1、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2、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3、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4、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非转农)迁移条件如下: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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