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刑责,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人大代表的这个建议,从法律角度来解读的话,主要就是从两个角度下手,一是加罪是否合理;二是加罪之后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就从这两方面来说说一下这个问题。

以下内容皆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从合理角度来说

从合理角度来说,这个人大代表的建议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从专业的法律角度来说,这个加罪真的是很离谱的,我国能十年有期徒刑起步的罪行少得可怜。十年有期徒刑起步在我国的刑法中,是属于比较严厉的处罚了。所以很多懂法的人是不可能让这个建议通过的,因为这样的处罚不符合法理,虽然你从感性上看是很支持这个建议,但从理性角度来说,这个是想不通的。如果想要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刑责,也不该是把最高处罚提高或者稍微提高一下起判处罚,比如五年有期徒刑起步啊这些,而不是十年有期徒刑起步,因为这个处罚太重了。

2.从影响角度来说

首先,这里的影响说的是依据此罪判刑的影响。我就拿一个例子来说,比如有一对夫妻,没有一个孩子,但有七十岁的父母。他们通过某些手段购买了一个孩子,然后被警察抓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时候正巧被买孩子的亲生父母去世了。那问题就来了,这一对夫妻的父母怎么办?这个孩子怎么办?这件事人民看了会怎么说?这些都是很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是必须要解决的,不然会影响引起人们对法律合理性的质疑。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解读,这也是很难实行的。

总的来说,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错,但不太可能实行,因为十年有期徒刑起步的判决太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