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怎么提出断绝母子关系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断绝母子关系”这一撤销权,母子关系只有拟制母子关系(即养母与养子在民政局登记的)可以取消,亲生母子关系不能通过法定程序断绝。

母子关系证明是在法律上是指母亲和儿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母亲和儿子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