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法律课的案例分析问题参考法条,与《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相关
1、赵钱不能要求小明返还,小明虽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但作为纯收益行为,小明接受捐赠合法有效。
2、花五元钱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购买行为有效。
3、小明妈妈 是监护人,小明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监护人不追认,属于无效行为。
4、可以要求乞丐返还,向乞丐的捐赠行为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行为无效。
5、19岁的话,3、4,小明的行为均有效,妈妈不得反悔。
9岁的话,3、4,小明的行为均无效。
1、赵钱不能要求小明返还,小明虽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但作为纯收益行为,小明接受捐赠合法有效。
2、花五元钱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购买行为有效。
3、小明妈妈 是监护人,小明购买电脑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监护人不追认,属于无效行为。
4、可以要求乞丐返还,向乞丐的捐赠行为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行为无效。
5、19岁的话,3、4,小明的行为均有效,妈妈不得反悔。
9岁的话,3、4,小明的行为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