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行为是指
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区分如下:
1、违反的法律法规不同。
行政违法行为,违反的是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等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违反的是民事法律法规,民事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典、著作权法、专利法等。
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是触犯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是一切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刑事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2、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制裁。行政制裁是指依照国家的行政法规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进行的制裁。行政制裁可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其中,行政处分也叫纪律处分,一般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行政处罚一般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行政拘留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
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责任。公民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刑事责任。刑事处罚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最为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