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普法基层基础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强化普法基层基础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1、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实行领导责任制,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配足配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县(区)不少于5人(不含分管领导),市直单位要设专人负责;乡镇应配有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专职人员。
3、完善组织机构运作机制。
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开展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对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作出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4、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县(区)人大要定期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落实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至少督查一次;政协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畅通社情民意渠道,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5、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网络。
县(区)、市直单位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队伍、讲师团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及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