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就像你所说的,在警方没有破案之前,许某某也只是嫌疑人,可以说与来女士有关的所有人都是嫌疑人,我们不可能让他们都不与其小女儿接触,可能对小女儿来说,自己的母亲死了,父亲对自己来说是最信任、最有安全感的人。

首先,在此之前,可能很多人会以为许某某是一个好丈夫,毕竟就像邻居说的,他们夫妻关系和睦,很少见到他们争吵,并且在来女士失踪以后,许某某还口口声声喊到,没有妻子自己怎么活,孩子怎么办,自己妻子什么时候能够回来等等类似的话,没有人知道他在演戏,更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丧心病狂、凶惨至极的披着羊皮的狼。

其次,虽然在此之前没有明确证据指向许某某,但是许某某是最重要的嫌疑人,所有人都盯着许某某,其中也包括来女士的亲人,在自己罪行没有接露之前,自己还要扮演慈父的影响,更不可能在这个时间对自己的女儿下手。

最后,许某某残忍杀妻分尸,是由于其与来女士积怨已久,但是女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也没有任何恩怨,我们要相信虎毒不食子。

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女儿怎么说也是自己亲生骨肉,而且之前有报道说两人曾一起给女儿辅导功课,说明许某某对女儿还是有感情的。

2.如果要处理掉女儿,何苦等到现在?当初处理来女士的时候就可以,而且女儿才11岁,发育还不健全,骨头什么的就更容易被粉碎。

3.最重要的一点,警方没有权利。在没有确定许某某是犯罪嫌疑人之前,警方是不可以把他扣押回警局的。

除了以上推测,还有一种说话就是女儿是知道实情,却是被控制的,可能被注入了什么药物,以至于无法交代许某某的罪行。

无论是怎么样,总之目前的形势是好的。女儿现在由姐姐照顾,而许某某也被警方控制,我们只要等待警方公布真相就好了。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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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经验丰富刑侦人员了,就是我们一个普通人,凭着直觉也能推测出大概率是徐国利所为,只是不好断定第一作案现场是在家,还是在外边。因为当时的新闻报道和网传消息并不是十分支持他在家杀害分尸并抛尸于小区化粪池。

但刑侦专家独到的眼光和非凡的判断力绝非常人可比,举个例子,一位普通警察能凭着一张照片或模拟画像把犯罪分子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识别出来,而你能做到吗?

警方此举其实就是“欲擒故纵”,制造一个警察不对他怀疑的假象,让可疑人员(这时候还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暴露出“狐狸的尾巴”。我敢说,从许国利被警方怀疑时起,他就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只是他浑然不觉而已。

当然,如果是放在过去十几年前,哪里还用费这些劲儿,从一开始就可能把他抓到派出所,用不了一个晚上,他就会“供认不讳”,作案手段、抛尸地点就会交代得一清二楚。但现在警方办案子与过去那种“先要口供,后找证据”的办案方式完全不同,现在首先强调的是证据,是“无罪推定”,等证据确凿,再行抓捕、审讯,至于口供,甚至没有口供都不是十分重要的了。

这种办案方式彰显了法律程序的文明、进步与正义,尽管警方为此要付出无比的艰辛,以及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消耗。

警方这么做一是为了不打草惊蛇,二是也没有理由把他女儿单独带走。

至于为什么不怕许某某狗急跳墙,那是因为综合考量,许某某虽然有杀妻嫌疑,但他应该不是一个暴徒,不是杀红了眼的恶魔。

相反,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幻想着能瞒天过海,所以他那段时间,主要是想着怎么隐藏,怎么不露破绽,不但要表现出人畜无害的老实样,而且还要假扮成道貌岸然的谦谦君子,恨不得连过马路时都要扶把老太太,哪里还会再去干那引火烧身的事情!当然更不会对自己的女儿下毒手了!

另外,虎毒尚不食子,况且这个许某某对子女还是有爱心的,比如,他与妻子的矛盾点,就是为了给儿子弄套房子。

这个五十五岁的男人,应该是有着传统思想,看重子女,但却不看重妻子,特别是这个半路夫妻,他毫不珍惜,在他看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不过是搭伙过日子罢了!

担心许某某加害自己的女儿,应该是过滤了!

别说他没有暴露,估计就是在其困兽犹斗之时,也不会伤害他自己的子女。

也许这是七斗善意的想法,毕竟还是不要把人性全部抹杀。

杀人其实是有目的的,他对妻子的杀心其实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事情 ,还有财务上的事情,他的女儿跟他又没有直接的矛盾冲突,所以他没有理由去杀孩子,世界上真正杀自己孩子的远比杀枕边人的少很多,杀人需要一个理由,他没有杀孩子的理由,这是最基本的事情,对于他这种心思缜密的人,杀人的目的性非常强,所以没有杀孩子因为没有杀她的理由。

其实在死者失踪一些天后,不只是网友怀疑丈夫是嫌疑人,受害人家属这边其实也怀疑,只是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而已,受害人这边的亲属曾经想要把孩子接走,但是嫌疑人不允许他们把孩子接走,说实话受害人家属内心肯定担心孩子会出事,特别是嫌疑人不允许接走孩子的行为,但是警方为什么让孩子跟嫌疑人在一起呢!

理由其实并不难理解,第一个就是因为没有找到证明嫌疑人是凶手的完整证据,所以这个时候嫌疑人还是受害家属的身份,就算有怀疑你也没有证据,也不能去做没有把握的事情,这很有可能导致刺激到受害者家属情绪的事情,万一他不是杀人犯呢,这样做不就是伤人了吗?

第二个可能的原因其实是稳住嫌疑人,当然毕竟嫌疑人伪装大非常好,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什么,这个时候大家能做的是寻找失踪女子的去向,第二个就是稳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心理上和精神上面的安慰,如果这个时候接走小女孩,那不就等于说受害人丈夫就是嫌疑人吗,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样是不妥的。

第三就是麻痹嫌疑人,让嫌疑人觉得自己不在警方的视线里面,这样可以稳定嫌疑人,不至于嫌疑人逃跑,在排查的过程中,从周边了解到了这一家子的各种问题,其实已经了解到了因为房产的原因导致的可能性最大,嫌疑人没有伤害孩子的理由,在不动声色当中寻找嫌疑人作案的证据,最后抓住嫌疑人的时机也很巧妙,在回家的时候抓而不是在家中。

其实案发当天女孩被支了出去,其实这一点警方应该能调查出来,从这方面也看得出来嫌疑人其实是想躲避孩子,并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如果有伤害孩子的想法,那直接两个人同时就处理掉了,从他避开孩子作案来看,他其实就是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当然如果孩子发现了他杀人的秘密,那就不一定了,好在孩子没有撞破这个秘密,所以留下一条命。

针对大家的一些回答,我想说几点。

1.对那些说虎毒不食子的,因为孩子是他自己生的所以不会杀的回答者,我想说的是,你们难道没有考虑过小姑娘很可能知情这种情况吗?十来岁的人了,又不是三五岁的小朋友,没什么思想,十来岁的孩子是敏感的,他们其实对很多事情都是能考虑到的。妈妈莫名其妙不见了,爸爸妈妈之前又经常吵架,你们觉得细心的小姑娘不会联想吗?万一小女孩的心思被她这个杀人狂魔父亲察觉出知道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2.说警察有智慧,不把小女孩从父亲身边隔离开是为了麻痹敌人的,我觉得你们也太不把小女孩生命甚至整幢楼的人的生命当回事儿了。这种事情,讲到底就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杀人狂魔意识到暴露了,发疯了,狗急跳墙了怎么办?没发生什么都好说,万一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如果出现意外,警察会为没有提前带走小女孩而负责吗?

3.说什么小女儿和许某某利益不冲突的。现在许某某摆明了就是儿子利益是最重要的,为了儿子的利益他甚至愿意铤而走险杀妻分尸。小女儿在儿子的利益面前谁重要?如果自己要被小女儿告发了,儿子的利益泡汤,自己也要被进去,这个时候他怎么想,会不会犹豫?对于许某某这种下手狠毒到这种程度的人,心他的思如果你能通过那些皮毛心理学来揣摩清楚,我觉得你应该也不是一般人。许某某的脑回路如果能以正常人的思路去分析,那这世界上就没有杀人犯了,就不需要警察了,世界都是一片祥和了。

要清楚,许某某杀人不是目的,目的在于要房子要票子,况且小女孩是他亲生的,在警方没有破案之前,许某某也只是嫌疑人,他还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呢!如警察查不到尸块查不到证据,他还是可以逍遥法外呢! 可以享受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两套回迁房,一套110平,一套50多平,据估算上千万元。

这次许某某预谋的杀人,虽说是家庭矛盾,其实更深层次来说是为了给他儿子的一套房而挺而走险,说明对后代还是有亲情有人性的,俗话说: 虎毒不食子。

许某某预谋的杀人,早在一年前就已买好碎肉机,许某某喜欢炒股,应该赌性比较大,他也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既然准备了那么久,时间也过去了近二十天,自己活动也自由不受限制,更没有任何理由去对女儿下手,万一女儿有点闪失,那不是不打自招吗?杀人是需要一个理由,他没有杀孩子的理由,他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智商高,认为警方永远也找不到他老婆尸体,那么就不好下结论说他老婆死了,那就成了永远的失踪案了。他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之前有报道说两人曾一起给女儿辅导功课,说明许某某对女儿还是有感情的。在自己罪行没有接露之前,自己还要扮演慈父的影响,不会干任何出格的事的。

还有一点,警方也没有权利,在没有确定证据指证许某某是犯罪嫌疑人之前,让女儿离开他。

有媒体报道说案发当天小女儿被支了出去,从这方面来看嫌疑人还是想躲避孩子,不让知道得太多,也就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和理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可能会延迟,但是一定会来到,嫌疑人无论如何狡猾做得如何完美,总有破绽出来,罪恶的东西是见不了阳光的。莫作恶,作恶必被抓。

许某某和女儿独处十几天,这能是一个问题吗?其实完全不是一个问题。首先,给许某某有着长期积怨的是他的妻子来女士。现在,来女士已经被他杀了,抛了尸。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人正处在亢奋之中,他恐怕还在幻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呢?

在这种时候,他不可能对自己的女儿下辣手的——女儿什么也不知道,还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啊。虎毒尚且不食子,他怎么可能去伤害一个对他什么威胁都没有的孩子呢?

在众多的目光关注之下,一举一动都被放大。他当时紧迫要做的,就是怎样瞒天过海,把自己的罪行隐瞒过去。如果他一旦对自己的女儿有什么异动,那么他不就是飞蛾扑火,自投罗网吗?

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考量,女儿照常生活在许某某的身边都应该是安全无虞的。

警方为什么还让他们像以前一样正常的生活?这是因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方没有权利这样做。在当时的情况下,许某可以说做得滴水不漏,几乎没有什么破绽。这时候,你强行控制许某某,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这完全不符合办案的逻辑——无论这个人在不在你的怀疑范围之内,你都得用证据说话,不是?

案件发生在深夜,只有许某是目击证人,确实是让人怀疑,但是我们却无法确定他就是罪犯。要知道,当时报案的是他,而受害者还是他的妻子。这从一般的常理上来说,一开始的时候,是不会有多少人怀疑到他的,毕竟他也是受害者家属啊。

尽管怀疑,按照司法程序也是不能对他采取措施的。因为作案前,他还和一家人在一起吃饭,辅导女儿作业;作案后,他也表现得伤心欲绝;而邻居们也纷纷说,他们夫妻关系很好,从来没有吵过架。这没有证据的支撑,警方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当然,也不排除警方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没有充足的证据,就让犯罪嫌疑人多飞一会儿。他说的越多,警方就能更深入地读出他内心隐藏着的秘密;他做的越多,警方就能更细致地研判他灵魂深处的暗影。

警方破案,从来不会忽略任何一个细节和可能,我们相信许某某一开始就应该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只是引而不发而已。

现在的案件处理再也不是——你有嫌疑,就把你抓起来审的时代了。它讲究的是证据,你的证据必须要形成一个证据链,才能够拘捕犯罪嫌疑人。

总而言之,警方让许某某的女儿还继续和许某某在一起继续生活十多天,是考虑到在现实背景下,许某某没有这个动机,这是其一。其二,警方当时没有权利抓捕许某某,他们在当时就已经对许某某进行监控了,只是在暗处,不为人知罢了。

许某某虽然手段非常残忍,虽然伤害了自己的妻子,但总不能对自己十几岁的亲生骨肉下手吧,虽然现在看来依然觉得杀害自己的妻子是不可思议的,但是许某某竟然下得了手,这需要多大的思考胆量!按道理来说,这样如此危险的人物,为什么他的女儿还要跟他在一起相处十几天呢?可能有这么几种原因!

首先女儿是他的亲生骨肉

虽然因为家庭方面的原因对自己一个妻子痛下杀手,但是许某某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父亲,就算对妻子再怎么不满意,都不可能把怨气撒到孩子身上,再说了,孩子只是十几岁,对这样的孩子下手,但凡是个人都很难下手,更何况许某某还是父亲的身份,所以这些天许某某和他的女儿能够比较友好的相处,这一点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第二点是许某某只是有重大嫌疑而已,警方并没有很直接的证据,表明他就是杀人凶手

在那种情况之下,警方没有任何权利不让他和他的女儿相处,就算真的有证据证明他是极度危险的人物,警方也没有权利让他和他的女儿分开居住,因为任何情况下,父亲都有权利要求和自己的女儿住在一起,所以这些天我们才看到他和他的女儿一直住在同一个房子!

好消息是,现在许某某的女儿已经跟姐姐住在一起,而许某某本人已经被警方正式拘留

按照目前许某某亲口承认的一些说法,来女士是他杀的,然后对尸体进行分解处理到下水道里面,至于案件的更多细节,其实对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不需要去纠结,警方也会从他们办案的角度去公开一些合适的细节,残忍细节的不会对公众通报,不希不希望大家有太多的想法!

往后余生许某某的女儿一定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母亲没了,让母亲死去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是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办法接受的事实,更何况是一个年纪十一二岁的孩子!我们希望来女士的孩子能够坚强的活下去,大家能够帮助他,就怕在接下来时间扛不住,这是可怜的孩子,至于许某某,我们期待法律的最终的审判!

如果是许xx觉得事情败露,自己难逃。又怕小女儿无人照顾,也杀了怎么办?我相信在这些天,为了不打草惊蛇,警察已经派人暗中监视保护小孩,确保小孩安全。

相处几天中,小孩肯定很听话,没有吵着要妈妈,或者不停问妈妈的去向,否则也说不定。

每天看这些新闻太吓人了,晚上害怕的睡不着,现在想看一看判死刑的结果。

杀死妻子是生活中夫妻矛盾或经济问题,又不孩子的问题引起,所以孩子绝对安全,虎独也不食子嘛,生活中有几个自手杀害自己孩子的?

在没有一点证据前不能轻举妄动,只所以放虎归山是因为虎毒不食子,亲闺女没有理由必杀。警方还是考虑的比较多的,暗中观察加邻里舆论攻势之下,嫌疑人几乎漏出破绽,记着采访时就已经看出来了,再实施抓捕,检查涉案现场,突击审讯,安排亲属接走小女儿等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