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禁止流押

禁止流押就是禁止设立流抵押双方当事人条款。

禁止流押的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体现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避免债务人为情势所迫,提供价值较高的抵押财产担保价值较小的债权,在担保物权实现时,债权人不但取得其债权所对应的价值,还额外获得抵押财产的剩余价值,损害抵押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流押条款区别于法定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如折价、变卖、拍卖等,在于其剥夺了抵押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根据当时市场交易价格,通过公平议价的方式确定抵押财产价值,并收回剩余价值的权利。

扩展资料

抵押合同中的流押条款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押条款,也只是该条款无效,而不能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百度百科-流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