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私自出售代金券,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根据你所描述,如果代金券的所有者追认或者知道出售代金券的行为不作否认,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追认私自出售人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