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政策
一、军人配偶和其子女,享受免费医疗。
二、现役军人分居补助费,每月1000元,如果驻地外工作每月增加500元。
三、军人父母年满60岁,每月领取赡养金600元,子女每月保教费500元
四、配偶每月荣誉金500元,双方如果都是军人均可享受配偶荣誉金。
五、军属可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期间军属每年可领取少则1万元,多则12万的优待金,在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标准还增加两到三倍,每个城市的优待金标准都不一样,这和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相关,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城市,优待金的标准就越高,反之经济越落后的城市优待金的标准就会越低。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各级士官和义务兵组成。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十六条,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第三十七条,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士官牺牲、病故的,其随军家属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牺牲、病故军官的随军家属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房租补贴。家属随军的士官,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住房政策,具体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规定。
士官未随军配偶来队探亲,由团级以上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临时来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