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执法权吗可以强拆吗
小区的业主强行违建的,物业公司没有权强行拆除,但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
违法建筑包括哪些类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场所、公***设施用地或公***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按照有关要求规定,物业相关的管理单位是应该对宅内的装饰装修等进行管理,如果小区业主在小区内装修时出现违法规定的情况,物业是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操作,并且应及时下发相关整改通知,并规劝相关人员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整改完成。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物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有关部门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有必要时会进行强制执行。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物业对小区的所有事情有监督权,但是并没有执法权利,所以也是没有权利对违建等进行拆除,只能针对小区内的一些违法情况发相关整改通知和规劝。如果物业所有的措施都无效的话,就要向有关部门进行上报,而上级有关部门如果决定有必要进行强拆,就会向法院申请准许强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