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对于医疗领域有何影响?

《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助力上海建设开放生态融通、创新集群活跃、超级场景泛在、敏捷治理安全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上海高地”。

《条例》明确,要推动人工智能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相关主体将数据与行业知识深度融合,开发数据产品,服务算法设计、模型训练、产品验证、场景应用等需求。鼓励相关主体开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协同研发,研制数据标注的专业工具和系列标准,建设面向人工智能训练的大数据实验室,构建大规模人工智能数据资源库。

依托公***数据开放机制,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建立公***数据动态开放清单,在生命健康、自动驾驶等领域推动公***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扩大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公***数据供给范围。

涉及医疗相关内容如下:

在“产业发展”板块提及支持相关主体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关键技术研发,在智能辅助诊断算法、手术定位导航、融合脑机接口等方面加强攻关突破;加强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相关指导服务,支持相关创新产品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支持探索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在临床应用中的收费模式。

在“应用赋能”板块提及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应用创新,构建智能医疗基础设施,建立人工智能赋能医疗服务新模式,提升医疗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医疗领域智能化转型;支持医疗机构、企业等应用、开发人机协同的智能医疗系统,鼓励开发柔性可穿戴、生物兼容的智能生理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