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从事什么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
《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劳动法》对于劳动安全的规定有: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