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简称“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身体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从世界各国的立法看,绝大多数国家所规定的婚龄,男子在21岁至24岁之间,女子在18岁至22岁之间。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新加坡、日本规定男为十八岁、女十八岁;俄罗斯规定为十八岁;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岁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中国台湾“民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也有的同志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 法定婚育年龄并没有做硬性的规定,但从有利于未来父母的工作、学习、健康、经济实力、体力、精力等多种因素考虑,女性在23岁以后结婚,24~29岁生育,男子在25岁以后结婚,26~30岁生育对胎儿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龄,因为这个年龄段的青年男女,体格发育是一生中最好的时期,生殖机能已完全成熟,心理发育成熟稳定,既能够胜任为人父母的职责,也能确保下一代的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