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委托人范围

犯罪嫌疑人委托人范围如下: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主体:

1、被害人本人;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害人的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包括: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2、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代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时间、方式进行办理。符合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无论好坏,均由委托人承担;违反或超出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如委托人不接受,代理人自行担责;

3、委托人是雇佣者,被委托者是被雇佣者,具有雇佣和服务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他的监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