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确实有禁止满汉通婚的规矩吗

清朝实行民族隔离政策,规定满汉不通婚,违者严惩,甚至杀头。 满汉不通婚,或严格来说是旗民不结亲,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后来渐渐成了全族人的定规,而并非大清律的一条。尽管没有律令方面的严格规定,但满族人几百年来基本遵守这条定规。自女真建国以来,历史记载的满汉通婚的例子很少。 但其间也有一些例外。 顺治五年(1648 年),摄政王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世祖实录》第四十卷)。可是,几天之后,多尔衮对于满汉通婚作了进一步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户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并告诫满人务必合法结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许另占汉族妇女。 看来这个通婚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官家子女要通婚必须要申报,并非自由通婚。民间虽开了绿灯,但真正照此执行的人很少。那么什么原因呢?主要是因为满汉通婚的最大阻力来自于满族八旗,而非汉人。大规模的满汉通婚有可能会导致八旗制度的崩溃,会导致八旗旗民特权的最终丧失。看来,祖训、旗制也总是和全族利益挂钩的。 满汉通婚的倡议在多尔衮生前很难推广开来,基本上名存实亡。两年后,多尔衮出猎时死于途中。多尔衮死后受到清算,他被追夺了生前的名誉和爵位。当年满汉通婚的倡议也随之成为多尔衮的大逆罪状之一。至于后来鳌拜等四位顾命大臣辅佐年幼的康熙皇帝期间,政治上更加趋向保守,朝野刮起一股恢复八旗祖宗旧制的风气。已趋缓和的满汉关系再度紧张,满汉不得通婚更是成为天条,满人汉人都不得违反,违者严惩。 乾隆年间有一个“曲线通婚”的故事,这就是乾隆嫁女的故事。乾隆把自己的女儿过继给大臣于敏中,于是公主就变成了汉家女。然后乾隆把女儿嫁给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孙衍圣公孔宪培。这样就没有违反“满汉不通婚”的祖制。不过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待议。《清史稿》里只有一句提到孔宪培:“宪培,字养元。乾隆五十九年,卒。子庆镕袭。”欢迎指出乾隆嫁女的史料出处。有的文章根据这段故事推断清朝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乾隆,其实是错误的。清末最终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 到了光绪朝,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但经历山摇欲坠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慈禧太后也开始推行较之前更为彻底的新政。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变法”开始,几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满汉通婚。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 我朝深仁厚泽,沦浃寰区。满汉臣民,朝廷从无歧视。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俯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搢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断不准官吏胥役藉词禁令,扰累民间。如遇选秀女年份,仍由八旗挑取,不得采及汉人,免蹈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恤下情。将此通谕知之。 1902年2月1日(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清政府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再次宣布准许了满汉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