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不停止执行的法律依据

申请再审期间是不能中止执行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了会下裁定中止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人民法院已经判决支付抚养费或者是赡养费、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即便案件再审也不可以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